一. 录取批次:普通类专业(含海外本科直通车、中外合作办学)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;艺术类专业在艺术类第1、2批高职(专科)录取。
二.录取原则:
1、 英语专业对外语要求:英语
2、 非英语专业对外语要求:不限
3、 选测科目:不限
4、 报考条件: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为基础,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必修测试科目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(技术科目合格);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(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)不超过三门。
5、 普通类专业按照“依据学科,满足等级,按分排序,遵循志愿”的投档原则,对进档考生文理分科,对总分进行排序,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、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。
6、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统一考试,且文化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投档分。艺术类专业按照“满足等级,按分排序,遵循志愿”的投档原则,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,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、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。
7、 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专业“软件技术(软件外包)”说明:
1) 我院的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即为:按课程模块嵌入方式进行联合办学。
2) 根据省政策,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专业的学费可以上浮1800元/生•学年。
8、 新生入校后,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。经复查不合格者,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凡发现弄虚作假者,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九、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身体素质、生理条件符合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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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高校招生:025—83235839
艺术类招生:025—83235975